税务研究 1985年 第2期 调查研究

农村税收的新形势

作者: 赵昭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商品生产,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措施,搞活了农村经济。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渐完善,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多种经济形式的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欣欣向荣,农村税收也相应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

一、由于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源扩大,税收增加。尤其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农村税收逐步成为工商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1983年全国乡镇企业的工商税收已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1%,乡镇企业发展比较快的浙江省,1983年交纳的工商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22%,比1978年增加12.6倍,比上年增长35.8%。1984年1至10月全省工业产值增长22.7%,乡村工业产值预计将比1983年增长37%左右。1984年头10个月新增的60亿工业产值中,集体和乡村企业占63%。绍兴县乡镇企业产值、利润、税收增长速度均居全省前列。1979年全县乡镇企业产值6,000多万元,上交税金500多万元。1983年产值增加到95,789万元,税金增加到7,200万元。乡镇企业上交税金占全县工商税收总额的比重1979年为8%,1983年上升到36.6%,超过国营的31.8%和二轻占的30%的比例,成为全县的主要税源。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宁波市,一九八三年乡镇工业(包括村办工业)产值达到21.5亿元,相当于全市工业产值52.13亿元的41%。市属鄞县,从1975年到1979年税收总在2,000万元徘徊,到1983年乡镇企业发展到2,462户,产值为62,073万元,比1978年增长264%,1983年向国家交纳的税金3,625万元占工商各税的60.6%。全县预计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可达14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可达9亿元,占64.3%。全国乡镇企业一九八四年总产值可达1,5000元。乡镇企业的发展,给农民开辟了新的生产门路,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和生产的发展,活跃了农村市场,农民收入增加,税源相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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