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7期 论坛

谈谈宏观控制问题

作者: 辛则民 王文童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放开搞活以后,国家更需要加强宏观控制,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现在的问题是,宏观控制应该怎样控制、由谁来控制、靠什么控制?这涉及到宏观控制的形式、组织和制度问题,这三者互相联系,互为因果,需要认真研究。关于宏观控制的形式

对微观经济实行切实有效的宏观控制,这是国家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即管理职能。国家管理经济可以采取许多方法,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即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众所周知,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而忽视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的作用,这在实践中造成了种种不良的后果。正是通过对这种历史经验的总结,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必须通过计划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检查、指导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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