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期
业务交流
国营企业奖金税的计算方法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贯彻奖金“不封顶”的原则,并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国务院决定开征国营企业奖金税。奖金税采用分级税率按超额累进的办法计征。现行工商所得税也是分级税率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但两税的具体算法,并不相同。工商所得税是把所得额划分若干等级,分级定税率,具体算法是,直接以所得额乘适用税率.减去经过测算的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计算程序比较简单,而国营企业奖金税则有所不同,它不单纯以奖金总额划分等级,而是以企业发放奖金总额为基础,按其超过标准工资的幅度,来划分等级和确定税率征税的。即企业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不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的,免税;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至四个月的部分,税率3o%;超过标准工资四个月至六个月的部分,税率100%;超过标准工资六个月的部分,税率300%。企业职工每人月平均标准工资不足50元的,按50元计算。这样,在计算上就比较复杂,因为企业的标准工资高低不同,一户一个样,没有固定的常数;也就无法测出固定的扣除数额,所以不能和工商所得税用同样算法,而需采取另一种计算方法。那么,怎样计算呢?财政部(84)财税字第193号通知中对奖金税的速算办法作了规定,即采取先确定速算扣除系数,通过这个扣除系数来计算速算扣除数额。按照规定;各级的速算扣除系数如下表:级数 级别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1 年发放奖金总额不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的 0 0 2 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的 30% 0.75 3 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四个月至六个月的部分 100% 3.55 4 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六个月的部分 300%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