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期 简讯

十城市执行“中日、中英税收协定”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作者: 福州市税务局外税科 上一篇 下一篇

京津沪等十城市执行“中日、中英税收协定”研讨会于12月10日至15日在榕城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京、津、沪、沈阳、大连、青岛、广州、深圳、厦门、福州等十个城市税务局代表共32人,海洋石油税务局、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税务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中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签订的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以及与英国政府签订的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都于1985年1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地执行协定精神,代表们对协定逐条逐款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为准确执行协定作好了准备。此外,研讨会还讨论了国务院最近公布的《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会议获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