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2期 开创税收理论研究的新局面沈雪

开创税收理论研究的新局面

作者: 沈雪 上一篇 下一篇

开创税收理论研究的新局面,是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的形势对理论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怎样开创税收理论研究的新局面?这里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研究方法问题。

首先,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深刻地总结了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特别是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新鲜经验,正确地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实际上是一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中国版的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包括了税收的基本原理。所以,《决定》的基本精神是指导我们税收理论研究工作的基础理论。同时,应当看到,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打破了许多传统观念和旧的框框,在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于计划经济和价值规律、关于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管理经济的职能、关于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形式、关于按劳分配等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都有创造性的突破。毫无疑问,我们开展税收理论研究,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的路子,必须紧紧围绕《决定》中以上几个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否则,我们的税收理论研究就没有生命力,就会走弯路甚至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中央的决定。在学习中,要特别注重在全面学懂弄通和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坚持边学习,边调查研究,加深对中央文件的理解,以便提高我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创造性地进行工作,使税收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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