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2期 税收征管

浅谈建筑税

作者: 倪锡明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和匈牙利两个国家开征建筑税。匈牙利国家是用经济调节手段控制建设投资规模。自1976年起,对企业和合作社用生产发展基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征收建筑税。我国是根据国家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配合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需要,设立的一个税种。是对一切国营企业如事业单位、机关国体、部队、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城镇集体企业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筑工程投资等,征收的一种税。建筑税《暂行办法》和《施行细则》规定:纳税单位一律用自有资金缴纳建筑税,不准占用应当上交财政的利润和税款,不准占用国家拨付的经费和投资(是指中央财政拨付的经费和投资)缴纳。纳税单位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均不得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不得计算在投资额内,也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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