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3期
认真推行盐税条例(草案)宏初
认真推行盐税条例(草案)
上一篇 下一篇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并于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是健全国家盐税法制。促进税制结构合理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使盐税制度更加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一项重要措施。
盐税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古老的税种。建国后我们沿用了这个税种。但是一直没有形成正式的盐税法规。一九七三年在改革税制时,将这个以盐为征税对象,按照不同产区分别规定不同税额,从量定额征收的特定税种,作为一个税目,并入了工商税。长期以来。对盐税负担未作必要的调整,影响了这个税种作用的发挥。这次国务院正式颁发了盐税条例,结束了长期以来盐税法制不健全、税制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为更好地发挥盐税的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