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3期 税收征管

积极当好参谋 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 邵荣 汤平 单位:江苏省南通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南通市税务局国营企业税务分局轻纺组,为发展南通市的轻纺工业,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当好参谋,促进了南通市经济的发展。

大力支持开发新产品,以新取胜求效益

近几年来,轻纺工业由于农副产品和燃料的价格调高,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使企业遇到困难。面对这新的挑战,南通市税务局国营企业轻纺组,顺应形势,因势利导,帮助企业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积极帮助企业搞好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扶持企业发展新产品。并协同财政、银行和有关部门,从多种渠道帮助企业筹集发展新产品资金,促进产品技改项目从快上马、早投产,取得显著效果。南通市开始生产自行车,是从外地购回大部分的零件装配而成的,产量低、质量差,1976年至1979年企业亏损87.23万元。企业处于崩溃的边缘,面临关厂的境地。就在这个时刻,轻纺组协助企业从市场调查入手,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购买力提高的情况,选定了农用载重自行车,作为企业发展新产品的奋斗目标。按设计年产30万辆自行车的计划,需技改投资1,260万元,如果单纯依靠国家投资是办不成的。轻纺组的同志就积极穿针引线,从财政局、建设银行。人民银行三家借用各种贷款1,196万元,再加上国家拨款163万元,解决了技术改造所需资金。开始试产初期,由于不够批量,使产品成本过高,按规定纳税有困难,轻纺组从长远着想,经上级批准予以适当照顾,使企业渡过了难关。再次,协助企业建立一整套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体系,1983年,帮助企业把过去平均发放奖金的做法改为联产计奖的经济责任制,使发放奖金和生产直接挂钩,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当年超产自行车十二万辆,国家增加收入257.43万元,企业实现利润比1979年增加了13倍,四年上交税利相当于技改资金总额。使国家、集体、职工三得利。为了巩固其生产的发展,又和企业分析了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试制了“26”轻载两用车,1984年五、六月份同上海自行车厂签订了上海和南通联合生产“51”型永久自行车联营合同。进一步促进了产品的升级换代。自行车厂党委于1983年3月聘请轻纺组的同志为“经济顾问”。定期不定期地参与自行车厂的重大经营决策,使企业生产蒸蒸日上,效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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