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3期 有关产品税问题的解答

有关产品税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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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企业外购己税产品加工改制后销售,如果外购已税产品与加工改制后的产品,同属一个税目一个税率,亦同属于统一减征或免征产品税的产品;那么,加工改制后的产品,可否根据对同一税目、同一税率产品加工改制的规定,按照“其他工业品”征税?

答: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原则掌握:

(1)外购已税产品属于统一减、免税的;经加工改制后的产品,应按照产品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征税。例如,购进已税毛纱加工毛线。如果毛纱属于工业协作产品,已减按5%的税率征税,加工的毛线则应按照18%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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