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4期 理论研究

这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罗湖中队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迅速发展,香港入境运输车辆大量增加,到去年年底增加到四千二百多辆。由于运输任务重,进出境时间又比较集中,因此,税务部门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难度大,漏洞多。为了把国家应收的税款收起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我们交通中队协助管理。

我们罗湖中队,主要负责深圳市罗湖东片的车辆指挥,在确保交通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还要协助市政、公路局、园林处等单位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工作量很大。现在又要协助税务部门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工作量更大了。为此,我们认真做好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向大家讲清了税法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法律,保证国家税法的贯彻执行,是我们人民警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等道理。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开始,我们协同文锦渡税务所的同志,在文锦渡关口,重点对入境复出境的车辆进行检查,并且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力量在市区各停车场,对入境车辆进行检查,逐辆抄牌查核,凡是没有交纳车船使用牌照税的,一律作违章处理,扣留行车证,并填发临时代理行车证和纳税通知书,督促违章车辆使用人限期到税务机关交纳应交的税款,具体由文锦渡税务所按税收政策进行处理。我们还根据出入境车辆多,时间集中的情况,为便于检查,对已交纳税收的车辆要求把完税标志张贴在车头玻璃明显处,以示完税,减少检查时间。同时采取突击全面检查和平时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因频繁查车造成交通阻塞和增加司机麻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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