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6期 纳税范例

沈阳电缆厂3O年纳税基本无错漏

作者: 沈阳市税务局铁西分局/本刊通讯员 上一篇 下一篇

沈阳电缆厂是全国最大的电缆企业,生产25个产品系列,上万种规格,由于他们坚持改革,全面进行技术改造,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换代,产量不断增加,产值不断上升,税利年年超额完成。特别是实行利改税以后,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4年产值达到35,095万元,比1983年增加18%。实现利润6,410万元。比1983年增长98.9%。1954年至1984年30年上缴国家税利183,815万元,相当于建厂投资的24.5倍,已成为全国100个经济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他们在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和税收管理方面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

沈阳电缆厂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早在1954年,当时在任的厂长禹田同志就多次向厂财务科负责人亲自交代:国家建设急需资金,我们社会主义企业要按时纳税,不要漏税。这个规矩在企业中得到了贯彻落实。后来由于生产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厂长先后调换6任,总会计师调换3任。但是这个规矩没有变,就是在十年动乱期间,仍然做到按时交税,分文不久。由于他们认真学习、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所以在贯彻执行上非常坚决,现任厂长徐有伴一上任就向总会计师、财务科长和会计员宣布:税收是法律,交税是命令,违法的事我们一件也不做,领导决定不妥的事情,不符合财经纪律的事你们就顶回来不办。他要求财务人员为领导把关,充分发挥了财务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监督作用。该企业由于纳税任务完成的好,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纳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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