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9期 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

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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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国务院于1985年8月19日发出通知,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的通知说,当前,偷税漏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相当普遍,有的还十分严重。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法令的贯彻执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干扰改革,腐蚀干部,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各级政府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国务院认为,在全国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税收、财务大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通知》强调,这次检查必须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不了了之。对肆意偷漏国税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除追回应缴款项外,情节严重的,要给直接责任者以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检查,对于部和群众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全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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