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9期 国务院税收检查组赴潍坊市调查圆满结束

国务院税收检查组赴潍坊市调查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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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了弄清当前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务院于5月8日,组成由国家经委、体改委、审计署、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经济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税收检查组,选定山东省潍坊市区及其所属的昌邑县作为清查偷漏税的点进行解剖。这项工作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潍坊市委、市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经过检查组同志们历时两个月的努力,到7月8日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通过检查,不仅查出大量偷税漏税问题,而且剖析出当前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漏洞,为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大检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经验。

这次税收检查是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的。为使工作顺利进行,检查组成立了由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班子。潍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潮同志也参加了领导小组,并直接分工抓税收检查。整个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由市府召集有县区领导、区属以上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共1,200多人参加的大会,宣讲这次税收检查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界限。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自己的问题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主动讲清楚说明白,不准躲躲闪闪,含含糊糊,不准消极等待,更不能设置障碍。第二个阶段为发动纳税单位自查互查阶段。即在动员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发动企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税收检查情况表”。为促使企业搞好自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要求报表必须经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再报送检查组办公室。在自查大体告一段落的时候,紧接着发动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进行互查。第三个阶段为检查组专业检查阶段。在自查、互查阶段,虽然查出不少偷漏税问题,但从一些企业看,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存在着报小不报大,报少不报多,报表面不报深藏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扩大战果,检查组开展了专业检查。在照顾到行业类型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抓重点税源,对税款和能源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户,基本上都进行了检查。第四个阶段为总结建制阶段。检查的各个阶段交叉结合进行,而对每个企业检查的结果及时研究审定,提出处理意见与企业见面,企业认可签章之后,交由征收机关执行。征收机关根据企业自查、互查报表及检查报告,填写“入库通知书”,通知企业入库,然后调帐。检查基本结束时,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着手解决建立制度、堵塞漏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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