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0期 税务动态

江苏省盐城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同级税务部门派驻检察组和检察员

作者: (王道祥 廖华山)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利改税后出现的新情况。认真查处偷税、抗税、围攻、殴打税务干部等违法犯罪案件,保证税收工作顺利进行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税务局最近发出通知,决定从1985年8月1日起,市检察院向市税务局派驻检察组,各县区检察院向本县区税务局派驻检察员,业务上由检察院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查办依法由检察机关受理的偷税、抗税案件,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公民遵守税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检查,加强以法洽税。保证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目前市、县区检察人员已先后到指定派驻的税务机关报到。有的已开始工作、派驻滨海县税务局的检察员上班后,立即对该县滨准乡无证商贩黄开文、黄开友、黄界国暴力抗税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结束,并上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