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0期 纳税范例

亏本也不少交分文税款

作者: 张能宽 傅金水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建驻军某团所属的农场酒厂、家属工厂、军人服务社积极上交税款,四年共交税款143,500元,年年都被驻地税务所评为交税先进单位。

这个部队的“二厂一社”驻在偏僻山区,人们称它为“夹皮沟”。过去,由于有的单位生意不景气,加上税务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过问次数少,曾出现过偷税、漏税的不良现象。针对这种情况,部队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帮助他们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念好“生意经”。同时。召开二厂一社领导联席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税务法规,并约法三章。漏一罚十。通过学习,二厂一社树立了当家思想,谁也不甘落后。力争拿第一。为了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负担,每当月底结帐后,他们的财务人员都主动到驻地信用社汇税款,做到按时按数送款上门。去年8月底,由于连降暴雨,驻地公路塌方严重,车辆难于通行、为了及时上交税款,军人服务社杨木松便冒雨步行到离营房五华里外的地方信用社,及时汇了2,100元税款。税务部门知道后,表扬了他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1981年,农场酒厂、家属工厂、军人服务社分别上交税款12,000元、11,700元、11,20o元,名列同行首位,二厂一社同时被评为先进单位。在上交税款过程中,他们严格要求自己,盈利按期交税,亏本了也不少交分文税款、去年9月,农场酒厂由于销路中断,面临倒闭危险。为此,驻地同行的个别领导向该厂领导建议,建立两本帐,留块“自留地”。但是,该厂领导认为,如果家家工厂都留“自留地”,那不是侵吞国家的钱吗?便婉言谢绝了,坚决不干。他们坚持就是赔了钱,该交的税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