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2期 报刊文摘

莫让费“吃”税

谢金虎 顾洪洪 单位:新华社记者 上一篇 下一篇

“老乡,这堆地瓜是你卖的吗?请交税。”

“什么,还要交税?!俺已经交过两次税了!喏,这是收据。”

“这不是税,是管理费和卫生费收据。”

“天哪!又是费又是税的,把俺搞糊涂了!

这是前不久,记者在牡丹江市采访听到的一个故事。

记者在牡丹江市曾同一些个体工商业者谈起这类事,想听听他们的看法。很多人说,有时候,愉、漏税也是被逼出来的。凭心而论,国家向个体户征税并不重,可就是地方各部门收的费太多,什么工商管理费,卫生费、清扫费、占道费,治安费、街道绿化费、派出所装备费……五花八门。个体户一般不敢不交费,因为收费的部门掌握大权,可令他们关门停业;而偷税、漏税呢?查出来了,补交或罚点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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