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9期 征收管理

试谈零散税收征管工作上的“集约”与“粗放”

作者: 魏国瑞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我市在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个体户)推行的建帐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税务人员的努力,进展较快。截止三月底,全市已建帐2.3万多户,占第一批应建帐户的83%强,占营业总户数的41.5%。这一情况,预示着我市对个体户税收的征管,将由过去的一般靠定期定额转向以查帐核实征收为主。面对这一方向性的喜人趋势,要求我们在征管力量的布局和工作方法上,必须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转变。

以个体户税收为主的零散税收,在整个工商税收中虽然占的比重不大,但因其既“零”又“散”,征管上历来费时费力,据全市1985年度统计,大体是用着40%征管力量,征管着占工商税收总额4%的零散税收。即便如此,当前仍有很大漏洞。据去年税收大检查中检查的1.9万多户,有偷漏税的就达7.6千户,占检查户的近40%,偷漏税款83.6万元。占同期已纳税额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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