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2期 促产增收

孟村回族自治县税务局积极为发展乡镇企业办实事

作者: 刘世瑞 李忠云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税务局在改革中正确处理生产与税收的关系,积极为发展乡镇企业办实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85年以来帮助乡村新建企业91个,新上项目56个,恢复生产34户,帮助扭亏增盈31户,提供信息567条,提出合理化建议340条,提供资金4万元,帮助培训企业会计291人次,建帐建制296户,增加产值101.3万元,增加利润26.1万元,增加税收11.3万元,全县提前85天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他们在发展生产中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首先是组织全县税务干部认真学习1985年中央1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教育干部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使他们自觉为发展生产献计献策,努力工作。其次是县税务局成立发展生产领导小组,有一名局长专抓这项工作。各税务所确定正所长抓发展生产、副所长抓税收,以保证促产工作的开展。第三是县局成立信息服务中心,各税务所成立信息服务站,并创办《信息窗口》专版,订阅信息报刊,培训信息服务骨干等,实行立体信息反馈,积极为乡镇企业捕捉、筛选、传递信息。第四是号召全体税务干部开展“双十”、“七帮”、“三一二”活动。即:每个税务干部年内为企业办10件好事,提合理化建议10条;帮政策、帮资金、帮信息、帮管理、帮技术、帮规划、帮产供销运;发展新建企业3摊以上,增加效益1万元,增加税收2千元。并把这一活动列入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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