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3期 征收管理

税收征管与促进生产

作者: 王京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征管与促进生产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税收理论上需要研究的课题,也是税收征管中经常遇到并需要很好解决的问题。

所谓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广义上说,它包括着促产的内容。因为征收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贯彻政策、组织收入、加强监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在习惯上,通常把征收管理理解为贯彻政策、组织收入和加强监督的整个过程,即“征、管、查”的过程;而把促产理解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专管员开展保进企业发展生产的各种活动,即“支、帮、促”工作

征收管理与促进生产,从工作内容上说,两者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征收管理来说,它不单纯是组织收入的过程,同时通过征管把税收政策落实下去,也是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使税收最终参与调节生产、调节收入、调节消费的过程,因而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征收管理的这种双重作用,就使它成为国家筹集建设资金并实现税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和调节的最重要的环节。而且,征收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如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税源普查、纳税检查、纳税辅导,又为促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促产工作只有借助于征收管理工作的深入进行,通过对纳税人的“征、管、查”等活动,才有可能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而确定促产的方向和手段。从促产工作来说,它又是对征收管理工作的促进和提高。通过促产工作,确实帮助企业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可以使税收建立在稳定可靠的经济基础之上,从而为税收任务的完成和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的条件。由此可见,征收管理和促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互为补充,直为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是不可偏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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