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6期 计·会·统

“票证填写差错率”不是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数

作者: 广隶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税务》1986年第1期胡孝伦同志的《几种统计相对数在税收统计分析中的应用》一文,把税收统计工作中的票证填写差错率直接作为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数并列举为;票证填写差错率=(120/12,000)×100%=1%,我认为不妥。

按定义,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数是同一时期的实际数与计划数之比。但胡文中票征填写差错率这一指标,却井不将合这一定义。文中所举的例子,分子120是实际各种票证的填错份数,分母12,000是实际各种票证的填写份数,两者之比,是总体的部分数值与总体数值之比,是一个结构相对数,而不是一个实际与计划相比的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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