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0期 计·会·统

坚持按年编制税务统计历史资料

作者: 贵州省大方县税务局 陈祖彭 上一篇 下一篇

贵州省大方县税务局从1953年开始,就建立了按年整理编制税务统计历史资料的制度,积累了本县三十多年来税收、税源、税政等各方面的一套比较系统、完整的统计资料。这些税务统计资料,不仅在过去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对今后从历史上去观察分析本县税收和经济的发展变化,研究改进税收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整理、编制税务统计历史资料,应力求内容系统,便于运用,做到资料完整、正确、口径统一,编制及时。

一、全面拟定汇编资料的内容。

汇编资料的内容,除了当年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经费和专项调查等报表的资料外,还结合工作实际增编了一些必要的资料,如:分类税收来源、清理偷漏欠税、分所(股)完成各税税收数、各类征收人员征收税款和填写票证质量、大宗税源的基本情况、职工增减情况、分单位分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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