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3期 简讯

北京矿务局建立企业内部税务稽核员制度

作者: 王凤久 上一篇 下一篇

北京矿务局是一个应税业务较多的综合型大企业,下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有十四家,交纳的税额大,适用的税目税率比较复杂。以前,由于一些下属企业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一些人的过失,企业漏税较严重,仅1985年一年全局就漏税一百多万元。

面对这些问题,北京矿务局不护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接受漏税教训。1986年初,他们配合门头沟区税务局研究制定和落实了护税的具体措施,在全局建立了税务稽核员制度。局机关设有税收物价管理科,配备了专职税务稽核员,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正确纳税情况。下属各厂、矿、公司,按应税业务的多少分别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税务稽核员三十余名,各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纳税情况,在全局形成了一个税务稽核网。从而为以后正确纳税、防止漏税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