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4期 业务与技术

怎样检查商业批发环节的营业税

作者: 刘保林 上一篇 下一篇

批发业务是按照批发价格从事大宗商品购销经营的商业活动。商业批发企业将商品购进后,销售给零售企业或调拨给生产企业,用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生产性消费。因此,批发是联系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之间的中间环节。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凡是以批发价格、或低于零售价的价格销售给商业批发零售单位、个体商贩的商品,以及销售给工交企业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燃料和销售给建筑安装企业,基本建设单位的建筑材料以及销售给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供外贸出口的商品,在征税时均按批发对待。从事商品批发、调拨的纳税人,“在商品销售后,以商品销售额减去销售商品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商品销售额’,是指实际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额,不得从中减除任何成本和费用。‘商品购入原价’,是指所销售商品的实际进价,不得包括任何进货费用。”我认为,对批发企业的纳税检查,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基本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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