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4期 简讯

灯塔县政府积极支持收缴尾欠税工作

作者: 许贵山 上一篇 下一篇

1986年10月,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县政府召开了欠税千元以上的企业会议。会上县政府领导同志宣布了三条措施:一是凡1986年欠税单位一律取消评选各级先进单位的资格。二是对欠税单位领导和财务科长停发全年奖金。三是对欠税连续两年以上的单位,撤销其厂长和财务科长的职务。为了确保收缴尾欠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还通知银行、信用社必须执行先税后贷的规定。

会议一结束,欠税单位纷纷缴纳税款,截至1986年12月31日止,共收缴欠税18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