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4期
促产增收
运用税收杠杆 发展山区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合,是我们搞活企业、发展山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要搞活企业、发展经济,必须促使企业冲破各种羁绊,使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行优化组合。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切实加强综合服务,积极从政策上鼓励、信息上引导、工作上促进横向经济联合,使我县纺织、酿酒、轻工、机械、建材、商业等8个行业94个生产厂家和商业企业通过联合搞活了生产和流通。1986年新增产值2230万元,新增税利570万元。
武镇酒厂是我县较大的国营企业,近年来由于市场饱和而产品滞销。为了开拓市场,打开销路,该厂同武汉市武昌副食品批发部和硚口副食批发部达成联销互惠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武镇酒厂为武昌推销武汉产香烟1 250箱,武昌为武镇酒厂包销850吨小曲酒。但香烟是专卖商品,县烟草专卖局担心“武汉烟”在本地市场不好销,怕赔本;酒厂怕香烟降价。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通盘算效益帐:销售白酒850吨,可得税收24万元,弥补香烟低价损失5万元,国家可增收19万元;从企业角度看,好处更是显而易见。这笔帐把县领导同志的思想算通了,他们要求武镇酒厂和烟草专卖局互相体谅,将香烟降价30%,对酒厂照章纳税、承担亏损。结果,两家达成联销1250箱“武汉烟”的协议,促成了三家联合都受益:1985年,武镇酒厂创产值320万元,缴税41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52%和71%,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6年税收又比上年同期增长19.1%县烟草专卖局通过联合,1985年仅销售“武汉烟”一项除弥补头四个月亏损4万多元外,还盈利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