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4期 读者·作者·编者

答读者问

作者: 本刊编辑部 上一篇 下一篇

问:我们车间生产硬化油,年产5 000吨,需用食盐250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们可否享受减税盐?(四川南部县氮肥厂硬化油车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肥皂工业用盐的减税范围,仅限于硬化油脂肥皂过程中的用盐,而不是“硬化油”的用盐。因此,你车间生产硬化油用盐,不属于减税盐的供应范围。

问:进口产品的纳税人,如逾期不缴纳税款,究竟应按5‰还是应按1‰加收滞纳金?(安徽省安庆地区行署税务局税政科蔡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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