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推行“纳税规范”和企业“税收责任会计”是加强征收管理的好办法

作者: 天津市税务局河北区分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

西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实行增值税后,由于原材料品种繁多,扣税复杂,加上扣除项目和非扣除项目又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规定,因而在计税上经常出现错漏,迫切需要—个比较明确的文字规定,以减少征纳双方工作中的错漏和矛盾。为此,我们与企业一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行业、分税种编制了医药行业产品税、西药行业增值税、医疗器械行业增值税、医药行业营业税及其他有关税种和减免税管理等的纳税规范。

“纳税规范”是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与行业的具体情况,把征免界限、计税方法、纳税自查等主要环节与问题以文字形式予以明确的一种书面规定。它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汇集有关政策规定;二是明确有关计税方法、程序与基本要求;三是纳税提示、即企业纳税自查的重点。“纳税规范”要求定期修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列入规范。这样,即可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重复发生,又可增强税企双方的责任感,便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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