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简讯

温州市财税局对从事财税工作30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作者: 徐洁 上一篇 下一篇

温州市财税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起对从事财税工作30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据悉,温州市财税系统今年第一批共有222人领到了《荣誉证书》,其中也包括因冤假错案而被迫脱离财税工作岗位,现已平反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不仅是表彰那些长期来为财税工作作出贡献的老财税干部,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财税工作的重视和对财税人员的关怀,鼓励广大财税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热爱财税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搞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