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9期 业务与技术

如何对纳税检查的查获额进行分配和调帐

作者: 唐玉坤 上一篇 下一篇

查获额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检查出企业不符合有关制度或规定的收益额。这个查获额,虽然最终会影响企业的利润,但就一定时期来说,有些环节的查获额还不能全部作为当期的计税额。因为,有一部分查获额应保留在期末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结存中,对这部分查获额应先在受其影响的有关核算环节进行分配,然后根据分配结果,调整有关帐户。

查获额的分配方法有两种:对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检查所得税时,一般本着从简的原则,把查获额全部都视同直接影响本期利润而作为查增的计税所得额。对大中型国营企业一般则采用比例分配法,即按承受分配的各核算环节期末余额或累计余额所占比例分配查获额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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