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5期 国际税收资料

经互会(CMEA)多国税收条约简介

作者: 萧承龄 编译 上一篇 下一篇

国际税收条约的传统形式,是防止重复征税的两国间双边条约。 1979年1月1日生效,由经互会成员国订立的两个税收条约,却突破了两国双边的形式,成为10个国家签订的多国条约。这两个多国条约一个是《避免对个人所得和财产净值重复征税条约》,一个是《避免对法人实体重复征税条约》。这两个多国条约,都是根据1975年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合作与安全协商会议”精神签订的。两个条约都规定,其它国家如有向经互会提出申请报告,声明支持这两个条约或其中之一者,只要缔约各国同意,均可参加即成为缔约国之一。因此,这两个条约实际上是向任何认为有利的国家开放的。这两个条约还说明,如需修改和补充,也必须取得每个缔约国同意。现将这两个多国税收条约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