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6期 征收管理

浅谈税务机关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

作者: 陈景林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机关的岗位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许多互相关联、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的一系列具体制度的改革,其内容有:计划完成,征收手段,入库多少,支帮促效果,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等等,这些基本上还是属于行政管理学的范畴。它的概念应是“人人在岗位之上,事事在责任之中”。实现国家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已成为我们税务机关迫切而又急需要研究的问题。一

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这是机关建设的一场变革。实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应当贯彻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把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结合在一起。所谓职务,就是由职务产生的任务和工作;所谓权力,就是完成任务需要管理的能力;所谓责任,就是行使权力所必须承担的后果;所谓利益,就是工作好坏而受到的奖惩,四者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我们税务机关在某些工作环节上存在着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权力与责任相分离,工作与利益相脱节的现象,这是领导者产生官僚主义的主要因素。实践中我的体会:一是分工不明,事多责重、利微事烦的工作没有人愿意承担,出了差错没人负责。这样就造成了彼此推诿,互相扯皮;二是权力分配不当,往往有些单位往下分配任务,没有授予相应的权力,有权人不办事,办事人没有权;三是责任不清,有的工作人员掌握一定权力,但没有确定相应的责任,所以滥用职权,给工作带来损失;四是利益分配不合理,常常片面地强调努力工作,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由此可见,税务机关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我们必须本着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去建立岗位责任制。针对我局实际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应下决心搞好岗位责任制。第一,税务机关设置分散,点多面广战线长。全县157名干部分散在十五六个单位,23个乡镇;管着153个国营企业,474个集体企业,近4000多户个体工商业者,遍布全县各地。这样的工作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考核,就分不出工作优劣,容易失控;第二,税务机关是经济执法机关,多元化经济的出现,我们手中有执法权,尤其是经常和钱打交道,没有相应的手段去管理、培养,就不可能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第三,由于近几年增编,我们由原来的60余人增到150多人,其中有83人是年青干部,占全局总数52.7%。由于我们政治思想工作比较薄弱,个别干部思想乱,纪律散、风气不正。有的专管员利用手中之权接受吃请,收受礼物,受到点名批评,还有的专管员发态度,耍权威,对纳税人说话不礼貌。致使有的纳税户反映我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由此可见,税务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是势在必行。需要克服三种情绪:一是认为“不好搞”,二是“没有用”,三是怕麻烦,克服了这三种畏难情绪之后,就坚定了我们搞好岗位责任制的信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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