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6期
调查报告
关于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税收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一、少数民族地区的现状及经济特点
我国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实行民族自治的地方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105个自治县(旗)。实行区域自治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总面积达60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2.5%。在辽阔的少数民族地域内,蕴藏着极为丰富的资源,据统计,少数民族区域内的森林面积占全国的37.8%,林木蓄积量占全国的46%;水力资源蕴藏量占全国的52.3%;全国五大天然牧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草原面积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9.6%,是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广西已探明的锡、铅、锌、锑、鸿的储量均为全国前列,素称“有色金属之乡”;青海有10种矿藏名列全国第一,柴达木的盐储量达500多亿吨,占全国陆地储盐量的一半以上;内蒙古的煤炭储量居全国第二,稀土储量占全国的98%;新疆有7种矿产资源的蕴藏量居全国首位,12种名列第二;贵州人均占有地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可开发的水资源为1325万千瓦;云南是植物王国,高等植物达3500余种,可供利用的经济植物1000多种,云南大理石驰名中外。目前,世界上可供利用的矿产140多种,云南就发现130多种,其中有80%已探明储量可供开采,有50个矿种储量居全国前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