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8期 来稿摘登

必须加强校办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作者: 梁新华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我市教育部门以承包为主的多种经营形式的校办企业应运而生,1987年度已发展到20家,在生产经营范围上,大大突破了过去只生产教学用具的范围,开始向加工业、商业为主的方向发展,固定资产原值已达84.4992万元,销售收入102.4882万元,为增加学校收入,减轻国家负担,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混乱,绝大部分承包户帐务不健全。在14户承包户中,帐务比较健全的只有6户,占42.8%,这部分校办企业大多实行合伙承包,学校的经营管理权没有完全下放,财务核算制度基本正常,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也不大。还有8户虽然有帐,但只是一些简单的流水帐,销售、成本、利润无核算,无利润、资金等报表,凭白纸条、教育部门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入帐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斗笠山镇中学术器加工厂凭白条、收款收据支付木材、铁器、砖瓦以及工程款项,漏税3960.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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