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12期 论坛

试论税收总政策

作者: 王亘坚 上一篇 下一篇

1985年全国税务会议提出了我国有关税务建设的四大奋斗目标,即建设一个科学的税收理论体系,一个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一个科学的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和一支有理想、守纪律的、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队伍。这是一项重要而正确的决策,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这四大奋斗目标中,建设一个科学的社会主义税收理论体系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因为,不但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需要科学的理论依据,而且,建立一支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队伍,也需要科学的税收理论去武装。

所谓科学的税收理论体系,决不是一本《国家税收》教材所能包括的,它应当是一套完整的税收科学体系,而税收科学体系是由税收学、税史学,税制学、税法学,税务管理学和国际税收学等学科组成的。其中,税收学研究税收领域的一般规律,也是税收科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税史学又包括赋税史和赋税思想史;税制学又包括中国税制和比较税制;税法学又是经济法学和财政法学的分支;税务管理学专门研究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具体规律;国际税收学则研究国际税制和国际间的税务关系。由此可见,建设一个科学的税收理论体系本身,就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它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地完成;它需要广大税收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同付出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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