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12期 税务管理讲座

第十一讲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管理

作者: 刘君洁 上一篇 下一篇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对企业进行纳税的征管制度和征管程序,这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方法,也是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对所有企业进行纳税征管时应严格执行。但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征管工作中,要达到征收所得税堵偷漏、增收入的目的;不论对哪种征收所得税的企业,最重要的具体征管工作,都无一例外地要做好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控制税前扣除、严格税前减免、坚持查偷查漏这四项关键性工作。鉴于国营、集体企业是我国国内征收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人,加之其偷漏所得税又时有发生,在对其征收所得税做好四项关键性工作尤为必要。现以国营、集体企业为例,对四项关键性征管工作加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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