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简讯

依法纳税的带头人

作者: 裴玉祥 上一篇 下一篇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邓延芳教授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一九八七年一至十一月份共向国家缴税六四八,六五元。

自国家发布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消息后,邓延芳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了解这个税的政策精神和纳税办法,并配合税务人员做好纳税工作。一年来,她总是及时足额地纳税,从未拖欠过税款。有的人曾对邓教授说:教授著书得点报酬是很正常的事,何必要缴税呢?她却笑着对大家说。我国的作者、译者的稿酬收入是工资以外的收入,过去我们从事著书不给什么报酬,可我们也照样干,现在国家给我们知识分子很高的待遇,向国家缴点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支援国家建设的实际行动。邓教授不仅自己主动纳税,而且还带动其他纳税义务人依法纳税。她这种积极向国家纳税的模范行动,受到了税务部门的赞扬,也被群众誉为依法纳税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