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国际税收动态(四则)中国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税务法律部供稿

国际税收动态(四则)

作者: 中国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税务法律部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保加利亚对自由贸易区实行税收优惠

保国务院最近决定,设立和经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鼓励旨在增加出口的经济活动(包括制造业以及银行、保险等服务业和旅游业),自由贸易区内的所有经济活动可由外国法人独立经营或者同保企业进行合营。自由贸易区建在港口、国际机场、运输枢纽或工业区,在自由贸易区内的所有交易必须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在自由贸易区内,货物的进出口以及国际劳务的提供都予以免税,但在自由贸易区内所获利润需缴纳利润税,汇出国外的利润,征税税率为30%,用于再投资的利润,征税税率为2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