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3期 业务与技术

国外推行增值税的情况及特点

作者: 韩绍初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产生于五十年代,到现在已三十多年。三十多年来,国外推行增值税取得了重大进展。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值税的实行已带有世界性。五十年代只在法国及几个原法属国家推行。七十年代初,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全部实行了增值税。近十多年来,发展的势头更猛。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已达40多个。我国邻近的南朝鲜、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西亚的土耳其。我国的台湾都实行了增值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瑞士都在探讨推行增值税的可能性。日本也把降低所得税与推行大型间接税——即全面征收的增值税,作为国策提了出来,虽然未获议会通过,但据了解事情并未到此了结。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除我国在局部范围试行了增值税外,匈牙利打算1988年全面推行增值税,作为进一步改革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其他东欧国家也有这方面的动向。二是在已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出现了提高增值税税率。降低所得税的势头,增值税在国家税制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英国增值税税率已由原来的8%增至15%,丹麦由15%提高到22%,联邦德国、意大利、爱尔兰也采取了提高增值税的措施。瑞典1983年把增值税的税率由9%(含税价税率,下同)提为19%,使增值税的比重上升为各税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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