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5期 简讯

抗税、殴打税务人员的孙承玉被逮捕

作者: 王克春 薛永胜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元月31日,山东省牟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抗税罪,将孙承玉依法逮捕。

孙承玉是牟平县莒格庄乡贵家庄人,长期无证从事汽车运输和贩卖商品业务,共计偷税2 633.27元。税务机关曾口头、书面多次催缴无效。去年12月22日,孙永玉同其父在莒格庄集上贩卖水产品,莒格庄税务所协税员张爱竹,一边检查其贩卖水产品的证明,一边催其缴清漏税。他们不但没有税务登记证,并对张爱竹同志恶语辱骂,小张耐心地宣传税收政策,他们仍执迷不悟,小张只好按税法规定要扣压其货物,这时,他们父子二人就动手打人,造成小张脸、背、腰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至今未愈。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责成县公安局、检察院、税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核实,孙承玉偷税、抗税,殴打税务人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县人民检察院将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