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6期
纳税范例
一个纳税积极护税主动的企业
上一篇 下一篇河北省临西县第二油棉厂,积极纳税,1987年向国家纳税33万元,居全区同等企业第二位,受到税务部门赞扬。
该厂厂长李东仁常说:“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我们不能富了就忘记国家。”为了多给国家做贡献,他们千方百计发展生产,扩大税源。他们集资8万元,生产了精制棉,开办了经销部,每年增税1.5万元。为了压缩开支、他们实行了按”成本核算券”发料,节约费用 5万元。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会计孙保行同志坚持每月,月末结帐时提出应缴税款,下月月初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送税到所。为避免错缴,漏缴,他定期开展纳税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