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7期
促产增收
税务所巧当“说客”解“疙瘩”
两厂家握手言和结“亲家”
上一篇 下一篇襄樊市粮食局淀粉厂和鄂西北包装厂同属襄樊市樊西区米公税务所管辖,两厂相距仅500多米。淀粉厂生产的淀粉是包装厂生产包装箱的必需品,两厂之间若建立产品配套协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利。但过去由于种种原因,两厂关系疏远,产销不见面,互不相求,长期不相往来。淀粉厂淀粉出现积压。派推销员外出设法推销;包装厂急需淀粉,派采购员到湖南等地求购。一个想方设法推销,一个到“天南海北”采购,双方的生产和效益都受到了一定影响。1987年底,米公税务所在征收管理中发现这一问题后,曾建议这两家工厂建立产品配套协作关系,以解决产销矛盾,但毫无结果。今年3月,所领导伍宗道深入了解到两厂之间存在矛盾的焦点后,于3月19日,专门把这两家工厂的厂长、财务科长和供销科长请到自己家里,做过细的工作,帮助解决思想上的“疙瘩”,促使两厂之间消除了隔阂,融洽了关系,当天,在伍所长的积极建议下,双方经协商,愉快地达成了产品配套协作关系。淀粉厂保证每年向包装厂提供200多吨的优质淀粉,并且每吨淀粉价格比市场优惠180元;包装厂表示按本厂的需求,负责购买淀粉厂提供的淀粉。如果两厂每年按200吨淀粉成交计算,包装厂直接降低采购淀粉成本36000元:淀粉厂可避免产品税任,增加销售220000元,为国家提供税收1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