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8期
工作研究
建筑税与宏观控制
上一篇 下一篇从1983年1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征建筑税以来,已有四年多了。建筑税的作用如何,目前各方的看法不尽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建筑税是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筑税的开征,不仅使国家增加一笔财政收入,而且由于建筑税的课征对象是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还会引起人们投资时的心理压力,因而它对基本建设规模起到的控制作用远远超过了税收本身。不同意这种看法的同志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建筑税固然能起控制基建规模的作用,但从这几年基本建设规模不断膨胀的事实来看,建筑税即使在宏观调控基本建设规模方面有点作用,也是微不足道的。
我认为,这两种看法虽然都有一定道理,但都是就事论事的。正确的评价建筑税,必须持一分为二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