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1期
简讯
个体户张瑞金为国家代扣税款5.7万多元无错漏
上一篇 下一篇辽宁省北镇县青堆子镇个体户张瑞金的副食批发部,自1984年10月受税务部门的委托代扣,代缴税金。几年来该批发部销售货款达157万多元,为国家代扣税金5.7万多元,开出代扣税金发票440多本,经各级税务部门的多次检查从未发现错漏。为此,张瑞金多次被评为市、县、镇的先进个体劳动者,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