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2期 征收管理

湖北省南漳县税务局进行征管改革的几点做法

作者: 郑管初 上一篇 下一篇

湖北省南漳县税务局为了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今年以来,在总结近几年征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税收征管模式、征管机构、征管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进行了多层次、综合性的配套改革,形成了一个以基础管理为主体,征收、管理相分离,内外监督相配套的新的税收征管体系,并取得了可喜的效果。截至目前为止,全县税务登记率、鉴定准确率、税款按期申报、入库率都有所提高,偷漏税率有所下降。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征管形式,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以提高征管工作水平

南漳县税务局按照征、管、查相分离的原则,根据不同纳税人和不同税源的具体情况,对传统的征、管、查一条线的征管形式进行了三个层次的改革;一是对县辖镇以上国营、集体企业实行“征收、管理两条线,检查、监督相配合”的征管形式;二是对城镇个体、集贸市场实行“征管与稽查两条线”的征管形式;三是在农村实行“划片定人、按期轮换、交叉检查、调离审计”的征管形式。并按各层次中不同的征管对象、征管区域,科学设岗,明确职责。这样就形成了在每个层次中征、管、查诸环节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监督、制约,互相促进的运行机制。这个机制的运行,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对促进为税清廉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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