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年10月24日 (88)国税地字第015号

上一篇 下一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税暂行条例》,经征求各各意见。国家税务局拟定了《关于土地使用部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