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4期 调查报告

加强减免税管理 促进生产力发展

——鹤壁市税务局实行减免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调查

作者: 黎占山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深化税收改革,加强对减免税的监督管理,发挥减免税的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力发展,鹤壁市税务局对减免税企业实行了以签订合同为形式,以考核税全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到1988年底,已对69家企业的减免税实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对合同到期的28户减免税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奖惩兑现。这28户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237万元,按合同规定,应实现税金277万元,实际实现税金363万元,实际较合同增加税金86万元,增长幅度为31%。现将这个局对减免税实行目标跟踪管理责任制的做法、效果和深化管理的设想简述如下。

一、提高减免税目标跟踪管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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