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7期 税制建设

谈谈当前农村税收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作者: 黄金全 上一篇 下一篇

农村税收,从广义来讲,包括在农村中征收的各项税收。从狭义来讲,则是指在农村征收的工商税收,其内涵包括:工商税的政策、征管管理体制等。农村税收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本文拟就当前农村变化后的新形势,农村工商税收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谈一点粗浅看法。

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年来,农村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观念的转化。广大农村中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和经营管理意识普遍增中,人们不再满足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其次,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以及农村经济结构有了较大调整。农业经济由原来种粮食的单一型经济已转向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共同发展的复合型经济;农村经济组织也由过去简单划一的集体经营,统负盈亏转向集体、承包户、专业户、个体户和联户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发展经济的新格局。农村经济不断向专业化、商品化方向迈进,农业生产获得大发展。到1978年底,我省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620亿元,比1987年的169.97亿元增长2.6倍,其中农业总产值1987年为289.97亿元,比1978年增长106.06%,已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46.7%;农村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1987年为140.74亿元,比1978年增长7.6倍,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2.7%,比1978年所占份额上升了13.7%。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村税收提供了丰富的源泉,出现了农村税收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步增长的好势头。我省1987年农村工商税收为7.03亿元,比1978年的0.57亿元增长11.3倍,已占整个工商税收的9.46%。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税收也由过去主要控管屠宰税和一些零星分散的乡镇企业税收转化为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其它各税共同调控农村经济的新格局。农村税收已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农村商品经济产业结构、生产形态、经营方式、劳动力流向,以及农民的收入水平诸方面所发生的根本性变化,给农村税收带来了许多值得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农村税收的许多规定还是在原有农村经济体制基础上建立的,已与当前变化了的农村经济状况不相适应。改革农村税收不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方面问题,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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