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9期 税制建设

关于调整产业结构与税收政策及体制关系的座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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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方针的一项重要决策。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如何根据税收特点,按产业发展序列尽快制定具体的调整现有税种、税率的规定办法,这是税务部门当前亟需研究的一项重大任务。最近《税务研究》编辑部与上海市税务学会,就税收如何体现产业政策的要求,邀请了上海市有关经济部门的一些同志,举行了一次座谈会。现就会议发言整理如下:

(一)现行税收体制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矛盾

徐日清(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投资政策等。税收在配合产业政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怎样采取一些倾斜性措施,应注意研究下面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现在的产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技术政策不十分明确,我国虽然明确发展高技术产业,但现阶段还是着重适用技术的应用。同时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大量发展也不可能提高技术,一些被工业城市淘汰的技术被大量移植到乡镇企业。这是不是妥当,对此产业政策中的技术政策无法作出明确回答;(2)生产力布局政策不明朗,目前各地的趋同现象非常严重,加工工业盲目发展,以致有的大企业设备闲置。因此在生产力布局政策中,什么地方可搞哪些,不可搞哪些不具体明确,我看产业政策就很难讲是完整的;(3)行业规划不具体,导致现有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生产力布局政策难以落实,以及税收政策界限不清;第二是税收中的税负问题,税负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产业的发展。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目前产品税的税负基本上还是沿袭解放初的办法,因此现在产品税、增值税税目税率很不适应当前的产业政策。对于税负问题,现在还有一个矛盾的看法,就是:财政方面认为现在的实际税负已经很低了,但企业方面却仍认为税负重。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依我看,这恐怕涉及到我国产业的总政策,该扶持的没有扶持,该压的没有压。第三是我国的折旧政策问题。折旧高低与所得税负是反向运动,折旧 率高税负相对减少,折旧率低税负相对提高。孙冶方同志生前所指出的折旧问题上弊端,仍然存在。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或现值按目前标准完全远远适应不了形势,我国还没有开展膨胀会计的研究和应用,因此,财务、税收方面的核算都没有指数化。企业核算出来的数据往往是虚假的,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体制也是混乱的,我们的税收政策也无法讲清楚起了多大作用。所以,我觉得至少应该重新认识我们的折旧政策。在国外折旧政策是产业政策配套的重要方面,苏联理论界早就提出按重置价值计算折旧,日本等国对“朝阳”工业实行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要为贯彻产业政策服务,除研究产品税、增值税外,在研究企业所得税税率时,必须研究折旧政策和费用列支政策,完善我国的税收政策。最后一个问题是税收如何对不正当的竞争、“灰”市扬的竞争起调控作用,鼓励合法、合理、平等、有益的竞争,防止通过市场分配资源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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