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11期 论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税收地位、职能、作用问题讨论综述

作者: (王应科 郝晓奇 张毅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

自1988年7月起,由甘肃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东北财经大学牵头,北京、大连,广西、青海、天津五省市税务局参加的中国税务学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税收地位、职能、作用”课题组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税收地位、职能、作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相继在大连、吉林、甘肃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现将这三次会议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税收地位问题 (一)研究税收地位的方法

一国的税收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所有制的形式及其结构、经济的模式、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等等,因此,研究税收的地位,必须将它放入国民经济系统加以考察,从社会再生产、税收对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影响中进行分析。另外有人认为:税收的地位是由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和职能、作用发挥的程度所决定的,因此,必须从税收本身加以考察,从其历史发展过程进行分析,才能说明税收在不同社会形态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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