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期 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

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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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按照国务院机构编制委员会所批准的“三定”方案,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这是提高税务机关的地位,扩大税务机关的权限,进一步加强国家税收工作的重要步骤。

根据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税务局下设10个司(室)和3个司局级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国家税收、研究和拟订税收政策及工商各税的税法、条例和有关规定、实施细则;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计划、会计、统计制度,拟订和执行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际税收协议、协定的谈判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有关海洋石油开采作业的各项税收;按税法规定处理有关减免税收问题;负责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